各分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根据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《关于评选2019年沈阳高校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政治素质过硬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自觉宣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,自觉维护中央权威,在重大问题上能够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和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。
2.道德品行高尚。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,为人正直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,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强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践行家庭美德,引领社会风尚,带动校园文明,师生群众口碑良好。
3.师德师风优秀。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,热爱高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。教风端正,治学严谨,为人师表,注重诚信、讲求责任,能够用真才实学、真情实意和人格魅力在传道授业解惑中启发学生、引导学生。
4.业务能力出众。熟悉并精通本岗位业务,勇于创新,勤于专研,业务精湛,善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、实践能力,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育人、服务等方面表现出众,业务能力得到师生同行的认可。在校连续工作时间满5年。
5.坚持立德树人。能够坚持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,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育人功能,严守课堂教学纪律,善于把指导专业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,把思想引导和价值观塑造融入课堂教学中。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能够配合院系辅导员积极参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,经常深入学生中间,了解学生思想状况,参与指导学生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等。尊重学生个性,关注学生成长成才,积极主动帮助学生解决学习、生活、就业等实际困难,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。
二、推选名额和流程
(一)推荐名额
我校拟推荐候选人2人,各二级党组织最多可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推荐1人。市委教科工委成立评审工作委员会,通过资格审核、事迹演讲、现场答辩等环节对各高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,确定10名沈阳高校师德标兵,师德先进个人若干名。
(二)申报流程
采取自下而上、逐级推选方式进行。请于7月1日(周一)下班前将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的推荐工作报告一式1份和《2019年沈阳高校师德标兵推荐表》一式1份交给人力资源管理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人才引育科,电子版发送至新版OA内部公文康晓琦处,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待学校拟推荐候选人确定以后另行上交。
附件:1.推荐工作报告
2.2019年沈阳高校师德标兵推荐表
3.候选人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撰写要求
党委教师工作部
2019年6月27日